夜间行车“远光”滥用危害大,安全守则须知!
作者:佚名|分类:百科常识|浏览:89|发布时间:2025-01-10
夜间行车,"远光灯"的使用需谨慎。对向来车若滥用远光灯,极有可能导致驾驶人瞬间失明,这种情况下驾驶人的视觉至少会在2秒内变得模糊不清,如同闭眼行驶。如此一来,对速度、车辆宽度和距离的感知力急剧下降,极大地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。
滥用远光灯的危害不容小觑,它不仅会缩小前方路况的可视范围,还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。当后方来车使用远光灯时,前车的内外后视镜会被光晕笼罩,这进一步限制了驾驶员对周围环境的观察。
1. 在夜间会车时,若距离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内,严禁使用远光灯。
2. 在狭窄的道路、桥梁上或与非机动车会车时,不得开启远光灯。
3. 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,也不应使用远光灯。
4. 在路灯明亮或其他照明条件良好的道路上行车时,不应开启远光灯。
然而,在某些特定情况下,使用远光灯是合理的。例如:
- 夜间在没有路灯、照明不良的郊区公路或高速公路上行驶时,可以使用远光灯。
- 特殊情况如超车、通过急弯、坡路、拱桥、人行横道或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,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。
合理使用远光灯对于确保夜间行车安全至关重要。遵守交通规则,尊重他人,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驾驶环境。
(责任编辑:佚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