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税知识小课堂: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销售额计算及纳税政策解读
作者:佚名|分类:百科常识|浏览:85|发布时间:2024-07-19
一、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销售额是合并计算还是分别计算?
自2019年1月1日起,小规模纳税人应将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(包括销售货物、提供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和不动产)的销售额合并计算,以此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。
二、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能否享受免税政策?
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,如果其合计月(或季)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,那么包括销售不动产在内的所有销售额均可享受免税政策。若月(或季)销售额超过免税标准,则仅销售货物、提供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等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免税政策,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则不能享受免税政策。
三、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否自主选择按月或按季纳税?
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选择按月或按季纳税。不同的纳税期限会影响免税政策的效果,因此纳税人需根据自身情况做出选择。值得注意的是,一旦选定纳税期限,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更改。
四、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如何享受免税政策?
对于个人以一次性收取租金(包括预收款)形式出租不动产的情况,其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。若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免税标准,则免征增值税。对于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(如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、销售不动产、出租不动产等),若在预缴地实现的月(或季)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,则无需预缴税款,已经预缴的税款可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。
五、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预缴增值税时如何适用免税政策?
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销售不动产预缴增值税时,应结合其销售额、纳税期限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来确定是否需预缴增值税。具体案例中的单位若选择按月纳税,不动产销售额超过月免税标准则需预缴税款;若选择按季纳税,不动产销售额未超过季度免税标准则无需预缴税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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